長照服務項目
收費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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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標準

為協助生活在家中的失能長輩與身心障礙者,提供合格照顧服務員到家中協助日常生活照顧,或白天到日間照顧中心、家庭托顧中心接受長時段的照顧服務,以維持其基本生活需求。
(一)服務對象
同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的服務對象,經照顧管理專員家訪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者。
(二)服務內容
1.居家服務(BA01~BA24):
基本身體清潔、基本日常照顧、測量生命徵象、協助進食或管灌餵食、餐食照顧、協助沐浴及洗頭、足部照護 、翻身拍背、肢體關節活動、協助上(下)樓梯、陪同外出、陪同就醫、家務服務、代購或代領或代送服務、協助執行輔助性醫療、安全看視、陪伴服務、巡視服務、到宅沐浴車服務、協助洗頭、協助排泄。
2.日間照顧(BB01~BB14):
協助照顧失智、失能老人,白天由家人或交通車接送到日間照顧中心,提供生活照顧服務、休閒及健康促進活動,增進人際互動機會,傍晚再接回自家中。
3.家庭托顧(BC01-BC14):
白天將長輩接送到鄰近社區家庭式托顧中心,提供身體照顧,如沐浴、餵食、移位、如廁等,傍晚再接回自家中,提供長時數的照顧服務。
4.社區式協助沐浴BD01:
於日間照顧中心或托顧家庭之浴間執行沐浴之項目。
5.社區式晚餐BD02:
日間照顧中心或托顧家庭執行之準備晚餐、協助進食及飯後口腔清潔等項目。
6.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BD03:
接(或送)長照需要者居家至社區式服務類長照機構(日間照顧中心、托顧家庭、長照巷弄站、文化健康站、失智社區服務據點)。以長照需要者住家與社區是無誤長照機構之距離10公里內,超過自行負擔。
(三)補助額度
依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「照顧及專業服務」給付,一般戶自付16%、中低收入戶自付5%、低收入戶補助100%。
(四)資格限制
1.已聘僱外籍看護工,不予補助
2.已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,不得申請

核定項目

編碼

服務項目

服務費用

政府補助額度

一般戶

中低收

低收

核定次數

BA01

基本身體清潔

260

41

13

 

 

BA02

基本日常照顧
(30分鐘1組合)

195

31

9

 

 

BA03

測量生命徵象

35

5

1

 

 

BA04

協助餵食或灌食

130

20

6

 

 

BA05

餐食照顧

310

49

15

 

 

BA07

協助沐浴及洗頭

325

52

16

 

 

BA08

足部照護

500

80

25

 

 

BA10

翻身拍背

155

24

7

 

 

BA11

肢體關節活動

195

31

9

 

 

BA12

協助上下樓梯

130

20

6

 

 

BA13

陪同外出  (30分鐘一組合)

195

31

9

 

 

BA14

陪同就醫(1.5小時內)

685

109

34

 

 

BA15-1

家務協助-自用(30分鐘一組合)

195

31

9

 

 

BA15-2

家務協助-共用(30分鐘一組合)

195

112

101

97

 

BA16-1

代購或代領或代送服務-自用

130

20

6

 

 

BA16-2

代購或代領或代送服務共用

130

75

68

65

 

BA17

協助執行輔助性醫療

65

10

3

 

 

BA18

安全看視(30分鐘1組合)

200

32

10

 

 

BA20

陪伴服務  (30分鐘1組合)

175

28

8

 

 

BA22

巡視服務  (3次一組合)

130

20

6

 

 

BA23

協助洗頭

200

32

10

 

 

BA24

協助排泄

220

35

11

 

 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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