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人權力與配合事項
病人權利與配合事項
本院致力於提供高品質且充滿人性尊嚴的醫療服務。為了保障您的就醫權益與醫療安全,請參閱以下各項權利及配合事項說明。
病人權利
■ 平等就醫
本院對病人均一視同仁,不分性別、種族、宗教、膚色、年齡、地理位置及社經地位,每位病人均能平等接受適當的醫療服務。
■ 受尊重
在接受醫療服務的過程中,您有權得到有尊嚴及受尊重的對待。
■ 保有隱私
- 1. 在不損及其他病人權益之下,您享有個人隱私的權利,包括個人資訊、病情、病歷等一切秘密,本院均依法善盡保密義務。
- 2. 如果您不願讓訪客查知您住院的訊息,請於辦理住院手續時告知。若您不願讓家屬知悉您的病情,請事先告知醫師及護理站。
■ 獲得安全
基於「病人安全」的理念,您有權獲得安全的醫療照護環境,本院會嚴守保護您安全的任何措施及作業。
■ 醫療說明
- 1 本院應向您及家屬說明與解釋有關您的相關醫療資訊,包括病情、診斷、病情發展、治療計劃、用藥、飲食、衛生教育等訊息。
- 2 若您需接受手術或侵入性之醫療行為,本院依法應先向您說明原因、手術成功率、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,並取得您或家屬的同意之下簽具同意書,之後才進行診斷或治療或手術。(但若情況緊急,為搶救病人生命,依醫療法規定,得先為病人進行相關醫療處置。)
- 3 若您對本院的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清楚之處,本院鼓勵您發問、要求說明、參與診療及照護過程,並做決定。
- 4 您有權決定是否接受醫師的建議,但若您拒絕接受醫師的建議,應清楚明白您決定的後果,亦應對自己的決定負責。
- 5 您如需個人各項檢驗檢查報告影本、診斷證明、病歷摘要或影本等資料,可依本院作業辦法提出申請。
■ 安寧療護
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,本院有提供「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」、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(Do Not Resuscitate)同意書」、「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」及「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」,使醫師對不可治癒之末期病人,得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,不施予積極性之治療或急救,僅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、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。
■ 器官捐贈
為使有限的生命可化為無限的大愛,本院提供「器官捐贈同意書」,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,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人之意願。
■ 接受持續照護
您有權要求合理的持續性照護。在您出院時,必要時本院會協助您辦理門診追蹤、轉診或安排居家護理照顧。
■ 其他
- 1. 本院工作人員均配戴識別證,未配戴者,您可拒絕其所提供之任何醫療服務。
- 2. 本院工作人員不得接受病人及家屬之金錢、禮品、有價證券等之贈予。
☎ 申訴管道
您有權利反應您的感謝或不滿,可向社工室申訴,或填寫顧客反應意見單。
敬請病人及家屬配合事項
不借用他人身份或健保卡就醫;不要求醫事人員提供不實的資料或診斷證明。
本院全面禁菸、禁嚼檳榔、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,為維護病房安全,任何人不得在病房、浴室、洗手台上烹煮食物。
主動向醫事人員提供自身健康狀況、過往病史、過敏史、旅遊史、目前是否罹患傳染性疾病等有關詳情。
積極配合專業醫護人員之治療計畫,治療期間不迷信偏方、不服用未經醫師處方之藥物。
妥善保管個人物品。為維護您的財物安全,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醫院。
配合醫院其他各項規定,例如:感染管制措施、住院佩戴手圈、遵守探病時間、住院外出請假、不大聲喧嘩、不推銷販售物品。
Kaohsiung Christian Hospital
高雄基督教醫院祝您 身體健康 平安喜樂
相關表格
全站導覽
Website Sitemap